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2日-***年2月***日(***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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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受理日期 |
1 | ****道路建养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 | 桃园镇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浍光村,占地面积***平方,项目不新增建筑面积,购置污泥螺旋提升机、搅拌机、矿化剂罐、矿化剂计量泵、返混料螺旋输送机等设备,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环卫等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新增建筑掺和料***吨、集料***吨、土壤改良土***吨、绿化营养土***吨的生产能力。 | ***-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