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号)文件规定,我局对***个用人单位***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详见附表)***年1-9月的公岗社保补贴(补缴部分)进行审核,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巨鹿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年1月***日—***年2月2日
联系电话:****—****(传真)
***年1月***日
***年1-9月公岗社保补贴(补缴部分)明细表_***.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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