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圣院乡白马岗村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三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三类工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三)***-***号地块按照“标准地”进行拍卖出让,“标准地”指标为准入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投资强度大于等于****/亩;亩均税收大于等于****/亩;容积率大于等于1.5;建筑系数大于等于***%;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 地比例小于等于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小于等于***%;绿地率符合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要求;单位排放、单位能耗符合国家标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开户账号: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