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陵县普济镇普济村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备注:(1)建筑控制规模约按实际测绘建设用地面积和容积率核算建设控制规模,计容规模不高于***㎡。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主要建筑:后退G***国道中线≥***.5米。宗地详细规划指标以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宗地规划条件》(NO.JGTJ****)为准,按要求进行建设并办理相关手续。 (2)该宗地佣金保证金为****,****指定账户。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陵县普济镇普济村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备注:(1)建筑控制规模约按实际测绘建设用地面积和容积率核算建设控制规模,计容规模不高于***.5㎡。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主要建筑:后退G***国道中线≥***.5米。宗地详细规划指标以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宗地规划条件》(NO.JGTJ****)为准,按要求进行建设并办理相关手续。 (2)该宗地佣金保证金为****,****指定账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号)五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号)五楼***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江陵县楚江大道***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拍卖成交后,2宗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均全额进入江陵县税务局出让金专户,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由竞得人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申报缴费。 (2)土地移交:2宗地块由普济镇人民政府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土地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开竣工:2宗地块均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 (4)竞得人竞得宗地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多退少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陈先生 鄢女士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