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我市***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依据《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我市***年需颁发核发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证每个乡镇(含市畅好居)的经营(零售)点位不得超过3个,不得突破。零售点选址必须符合布点规划,且严禁在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域内设置。现将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核验):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1份);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
3.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现场照片(商店整体照片和内、外部照片各1份);
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烟花爆竹零售);
(三)零售点选址及安全条件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且不在禁燃区范围内;
(四)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持证上岗;
(五)申请人(含其担任主要负责人的企业)近三年度无因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记录,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类(年证、季证、临时证)(具体申请标准详见附件4)、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六)建立并承诺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七)承诺在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异地经营、不异地储存、不超量储存、不超范围经营,实行专店专柜销售,设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核发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受理时间:***年2月2日上午8:***至***年2月3日下午5:***
2.申请受理地点:****
3.申请受理条件方式: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经营者本人携带所需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申请人身份证明、违法记录核查、失信记录。严格按照开放申请后现场取号顺序进行审核,在申请受理时间结束后,不受理相关办件。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
(二)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时间:***年2月4日至***年2月6日
2.现场核查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中有涉及到现场核查的单位按照确定的现场核查名单进行现场安全条件核查。按照排号顺序进行现场核实,以取号的顺序结果对申请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并且结合布点原则进行点位认定。认定的点位数达到布点规划数量时,则不再对其他申请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要提醒
提前准备:请务必对照上述全部条件与清单,提前备齐所有申请材料。
查阅附件:申请前请务必仔细研读附件中的审批条件、布点规划与禁燃区图,确保选址完全合规。下列区域、场所及情形,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固定的经营场所,如集装箱,自动售货机,流动性的摊,点,棚,电话亭,报刊亭等;不得在零售点以外的地点储存烟花爆竹,在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许可范围和存放量。
诚信申请: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违法记录或经核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将不予许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得违法经营: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期间,经营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营,不得售卖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挂靠、买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经发现将予以严惩。
规范经营行为: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责任人一是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地址、存放数量、规格开展经营活动,严禁私换经营场所、超量储存、违规自行运输提取烟花爆竹、违规摆摊经营等行为;二是仅允许售卖《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级及以下的烟花爆竹产品。
未尽事宜请致电话:****-****或前往五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窗口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2:零售点及其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附件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样表 附件4:五指山市***年禁燃区域范围图
五指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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