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日-****(***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受理日期 |
1 | ****年产3万辆新能源电动助动车及***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 | **** | 宿徐现代产业园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徐现代产业园埇桥园G***西侧,项目占地面积***平方,购置水锯、激光切管机、激光切板机、三维激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和其他办公设备,配套给排水、变配电、通风、消防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年产3万辆新能源电动助动车及***万套电动车配件的产能。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