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问题(一)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年***月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河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个县市区占比超过***%。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到***年,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基本实现县级城区雨污分流排放。
三、整改措施:
通过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建设,基本实现雨污管网分流排放。
1.***年6月,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制定***-***年度排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
2.逐年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推进县级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整改完成。***年完成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城区污水管网底数摸排,并建立管网台账。根据工作情况,制定并动态更新调整排水管网改造计划。
2.已整改完成。按照污水管网项目新建改造建设计划,经相关单位组织项目建设,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年至***年雨污分流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四县城区实现雨污分流。
五、公示时间:***年1月***日至***年2月6日(共***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
***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