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兴国县长冈至高兴公路改造工程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国县长冈至高兴公路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兴国****;
(3)建设地点:****;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起于长冈乡上社村(桩号:K0+***),经长冈乡大塘村、河坪村、仁塘村、塘石村、园塘村与高兴镇合兴村、蒙山村,终止于高兴镇老圩村(桩号:K***+***),路线全长***.***公里,路基宽***.5米,行车道宽***米,双向四车道,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千米每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国****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xxgk***/xxgk/xxgk***/***/t****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兴国****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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