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建筑市场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拟建项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华电海原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华电海原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拟建项目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1月20日发布拟建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华电海原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华电(宁夏)****:

报来《关于宁夏华电海原***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华电宁能发〔***〕***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宁夏华电海原“以大代小”增容更新***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需求,同意建设宁夏华电海原***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华电(宁夏)****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千伏送出线路1条,线路总长***.6公里,新建塔基***基。

三、建设地点

宁夏华电海原***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途径中卫市海原县和固原市原州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线路沿线路径协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华电(宁夏)****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年1月***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6 建筑市场招标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