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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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输送管道及塑料件生产项目 |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均乡郑昔路东侧王均村西 | **** | **** | 拟建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均乡郑昔路东侧王均村西,法人代表康红振,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项目总占地约***.***亩,新建厂房、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新上混料机、注塑机、型材挤出生产线、双壁波纹管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输送管道***万米、塑料件***件。 | (1)空气环境:生产车间注塑、挤出、缠绕、包塑、浇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TA***)处理,由一根***m排气筒(DA***)外排;破碎、混合、上料、落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袋式除尘器(TA***)处理后,由一根***m排气筒(DA***)外排。 (2)水环境: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产品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管件边角料、钢丝边角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袋式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聚氨酯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异氰酸酯及聚醚多元醇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5)相关部门意见: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出具了备案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