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日,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延续泰安市泰山区忆家一宴餐饮经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可能涉及他人(单位)的重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1月***日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1月20日发布审批公示:听证告知公告(泰山审批听公字[2026]2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年1月***日,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延续泰安市泰山区忆家一宴餐饮经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可能涉及他人(单位)的重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