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接安置用地,南临广西桂****,西接碧桂园二期,北临滨江路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在平乐县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个人不能参与竞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竞买; 2.如遇政策原因停止挂牌或未能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不归属于出让人原因,不计入违约,保证金退还给参加摘牌的申请人或竞得人,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刘贵艳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