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年1月9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1月9日—***年1月***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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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建设单位 |
1 | 关于常宁市白沙镇风电场项目***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三峡新能源发电(常宁)有限公司 | |
2 | 关于祁东县步云风电场***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中国水电****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