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行政管理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撰写单位: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行政管理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投标保证金金额由****更正为****。 2、原招标文件中第***页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增加第***项“中小企业声明函”。 3、原招标文件中第***页“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去掉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4、第***页“格式***投标函”中: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 更正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5、原招标文件中第***页:附件1 资格审查表增加第***条:中小企业声明函 6、原招标文件中第***页: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去掉第2项“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更正日期:*******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1号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