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青草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1FSCG***D***C***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桐城市青草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业绩”、“3.拟派项目负责人”评分项更正为:
1.业绩 | 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目前已完成服务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餐饮经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毕的业绩; 3.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 提示: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0-6分 |
3.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餐饮经营业绩的(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供应商业绩可重复计分。 | 0-6分 |
(二)原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磋商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年1月6日至***年1月***日9点***分。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延期至***年1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1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当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与对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更正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桐城市青草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