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建筑市场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土地挂牌> 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WG[2026]008号

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WG[2026]008号

土地挂牌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1月13日发布土地挂牌: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WG[2026]008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WG[***]***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 年 万元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用途

年限

积 率

绿

建筑

密度

投资强度

建筑高度

竞买保证 金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每次

WG[***]***

吴楚大道以南、望楚路以东(A地块)

***.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商业/***

住宅/***

≤1.8>1.0

≥***%

≤***%

****/亩

≤***m

***

***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绿线图;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企业、其他组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黑名单”涉及的失信人和各级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活动;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失信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自然人不得竞买本次城镇住宅用地;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或开发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得参与同一宗土地竞买。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系统竞买人网上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可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4、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CA数字证书,首次登录交易系统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注册用户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鄂州WG[***]***号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鄂州WG[***]***号地块交付土地时达到土地利用的条件:净地。

六、鄂州WG[***]***号地块需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等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七、鄂州WG[***]***号地块付款时限: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款***%(含保证金),余款在***个月内全部付清,逾期出让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八、时间要求:

1、鄂州WG[***]***号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年1月***日至***年2月3日。

2、鄂州WG[***]***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年2月***日***:*** 时。

3、鄂州WG[***]***号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年2月4日8:***时至***年2月***日***:***时止。

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延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九、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下载的准成交确认书,并带有关资料原件到鄂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审查,签订纸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联系电话: ****-****

(赵先生)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

交易平台服务热线:****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年1月***日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6 建筑市场招标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