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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肥出告字[***]2号
经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批准,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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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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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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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 |
新兴街与惠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
*** |
二类居住用地 |
≤2.0 |
≤***% |
≥***% |
***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1月***日至***年1月***日,到邯郸市肥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年1月***日至***年1月***日到邯郸市肥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2月1日***时在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项目开发建设按宗地规划条件执行。
4、竞得人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5、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一切税费,竞得人除应按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外,其它税费由竞得人另行向政府部门缴纳。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金先生
开户单位:邯郸市肥乡区财政局预算外代管资金
开户行:****邯郸市肥乡支行
账号:*******
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