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平-***-5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平泉镇南岭村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供电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供电用地 | ***.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备注: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6号规划条件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s://www.****/pqggzy/)选择“投标用户登录”,通过“土地交易”模块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承德市双桥区车站路顺诚大厦七楼***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受让人分二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土地出让金总额的***%,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第二期:土地出让金总额的***%,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3.0%,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第二期利息从合同约定的第一期缴款时限次日起算,至第二期实际付款当日止。超出约定缴纳时限的产生滞纳金。 2、土地开发程度为现状开发程度,涉及出让地块内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管网的迁移整改事宜,由竞得人按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3、本次拍卖由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承德日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张秋红 联系电话:****: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平泉支行开户账号:****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