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YW[***]***号)
YW[***]***号 ****
经伊吾县人民政府批准,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YW***-***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吾县淖毛湖镇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报名等方式。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原建设大厦***层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原建设大厦***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艾力,陈振南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伊吾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 *** *** *** 2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