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辛家沟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号
辛家沟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吴堡县辛家沟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景家沟村新建一条浆砌石排水明渠用于排除现状沟道积水,全长约为***米,宽3.0米,高1.8米,包括:淤泥开挖、毛石挤淤、混凝土垫层、石砌排水渠两侧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四、建设年限:***年3月至***年***月
五、项目负责人:弓宏伟
请接此批复后,依据《吴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办理有关手续报我局审查批复。
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项目编码:***-*******-***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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