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对长国土告字〔***〕***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位 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绿 地 率 (%)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竞 买 准备金 (万元) |
火烧坪乡青树包村 | ***.*** | 商服 | *** | ≤2.*** | ≤***.5 | ≥***.7 | *** | 2.8 |
1.本宗地起始价****。2.停车位***个,并按规定配备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法人、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或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2.自然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欠税记录或强制执行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9月***日至*******:***(休息时间除外),持有效证件(原件或盖章版复印件)****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免费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9月***日至*******:***(休息时间除外),****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上午***:***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厅举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首次缴纳不得低于***%,余款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等税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年内动工,2年内竣工。
(三)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五)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舟坪镇清江古城***号
联 系 人:吴先生;田女士
联系电话:****-****;****
2.****
地 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长阳支行
账 号:*** *** *** *** ***
4.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账 号:****0(银行代码 :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