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联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对长国土告字〔***〕***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位 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绿 地 率 (%)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 买 准备金 (万元) |
龙舟坪镇 津洋口社区 | ***.*** | 住宅 | *** | ≤2.3 | ≤***% | ≥***% | *** | 5 |
1.本宗地起始价****。2建筑高度不超过***米。机动停车位按不低于1.2个/户配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非机动车位按1个/户配建,应按照不低于配建非机动车位总数量***%的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充电装置(充电插座)数量不应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物业管理用房、养老设施、环卫设施等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建。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人、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或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1日至*******:***(休息时间除外),持有效证件(原件或盖章版复印件)****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免费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1日至*******:***(休息时间除外),****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1厅举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首次缴纳不得低于***%,余款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等税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取得地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按照《宜昌市城区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宜府办发〔***〕9号)、《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于措施》(宜府办发〔***〕***号)、《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实施细则》(长自然资规发〔***〕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补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年内动工,2年内竣工。
(四)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五)该地块用于建设租赁性住房,所建房屋不对外销售。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舟坪镇清江古城***号
联 系 人:吴先生;田女士
联系电话:****-****;****
2.****
地 址:****-***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长阳支行
账 号:*** *** *** *** ***
4.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武汉街道口支行
账 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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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