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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市乌兰乌苏镇(Ⅸ)-1号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出让公告:新疆沙湾市乌兰乌苏镇(Ⅸ)-1号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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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市乌兰乌苏镇(Ⅸ)-1号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文号:塔地公告字〔***〕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新疆塔城市红楼街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塔城市迎宾路六合广场环路三号(六合大厦东侧)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ko***">矿山名称:新疆沙湾市乌兰乌苏镇(Ⅸ)-1号砖瓦用页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ko***">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

地理位置:新疆沙湾市乌兰乌苏镇

面积: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 ****.***
2 ****.*** ****.***
3 ****.*** ****.***
4 ****.*** ****.***
*** ***

资源储量:查明资源量:***.***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0米至 ***.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须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履行修复义务。

拟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四)竞买人需具备的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

现场: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四楼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 2.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3.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申请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ggzyjy.****/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该采矿权出让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矿权交易栏目,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需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名: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见附件1模板,填写完整);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并加盖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模板,填写完整); 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见附件4模板,填写完整,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需加盖公章); 6.在“信用中国”上下载上传“信用信息报告”(首页加盖公章);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下载上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首页加盖公章); 8.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截图(需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采用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并现场实地查勘,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涉林地、草地的需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或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拍卖标的展示期同公告期,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 2.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3.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

本公告在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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