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年度第十四次 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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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年度第十四次
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年***月8日刊登的《***年度第十四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融土拍告字[***]***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一、《公告》第八点其他要求中增加一点:宗地***工业拍-***号、宗地***工业拍-***号按照可分割的功能用房进行出让,竞得人在引进符合产业要求的项目企业,转让方和受让方需与所在园区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该项目涉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且自持面积不少于计容面积的***%。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