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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金平区滨港南片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汕自然资公〔***〕***号
我局于****发布《关于暂停金平区滨港南片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汕自然资公〔***〕***号),暂停“金平区滨港南片区(***)地块”(宗地编号:WG***-***)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现交易系统限时竞价模块逻辑判断问题已经排除,根据《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汕自然资发〔***〕7号)规定,恢复该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恢复后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阶段。各竞买人于*******:***前原网上报价继续有效;网上报价期间已报价竞买人有资格申请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竞买人可在询问期(5分钟)内提交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申请确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未在询问期内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二、网上报价期间已报价竞买人须于*******:***-***:***期间,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进入该宗用地竞买界面参与竞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交易平台并进入该宗用地竞买界面的,视同放弃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三、网上限时竞价交易,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该宗用地网上限时竞价于*******:***进入询问期,询问期结束后(*******:***)接受新的报价。
(二)网上限时竞价交易起始价以原最高报价人民币****确定。
(三)恢复交易后,竞价期间有新的报价的,以恢复交易后最终结果确定竞得人及竞得价格;竞价期间没人报价的,则按*******:***前交易结果确定竞得人及竞得价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该宗用地原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号)和竞买须知、补充公告(汕自然资公〔***〕***号)及其他公示文件为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同已通知竞买人,特此公告。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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