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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新文科新工科大楼建设工程项目无线WIFI、电子门禁及电子门牌工程废标公告

废标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4年10月21日发布废标公告:黑龙江大学新文科新工科大楼建设工程项目无线WIFI、电子门禁及电子门牌工程废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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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新文科新工科大楼建设工程项目无线WIFI、电子门禁及电子门牌工程废标公告

黑龙江大学新文科新工科大楼建设工程项目无线WIFI、电子门禁及电子门牌工程,*******时***分进行开标、评标,于*******时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和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异议,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被异议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复核,****确在《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通报(哈住建发[***]***号)文件附件清单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并且未在四次已****开标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八)投标人信誉承诺书”中承诺“依据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市住建局***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我单位未被列入录内;”。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第B1.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规定,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的规定,由于否决后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属于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招标人依法决定重新招标。

招 标 人:黑龙江大学、黑龙****

招标代理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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