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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正文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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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

二、项目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消防车

品牌:新东日牌

规格型号:YZR***GXFPM***/B6

数量:1辆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小云、张传根、汤风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2.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汤先生、杨先生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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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

  • 提交时间:

    **** ***:***:***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 ***:***:***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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