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5年08月28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抚州市本级]江西省盱江灌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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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盱江灌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项目编号:A****0****,项目名称:江西省盱江灌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于***年8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经新点系统确认,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通用模版开标系统暂不支持“技术商务组、报价组分开评审”的操作,为确保评标流程合规且符合实际操作可行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原则,对评标委员会分组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条款内容为:“共设置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从江西省级专家评委库中按规定抽取,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应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5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注: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组成,技术商务组专家负责技术方案、资信部分的评分,报价组专家负责投标报价的评分,其他部分共同评审”。
现修改为:共设置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从江西省级专家评委库中按规定抽取,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应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由5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及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类及经济类专家组成,所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审。
本修改仅针对“评标委员会分组”,不改变原招标文件中评审标准、资格要求、投标流程等其他核心条款;此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相应条款与本修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内容为准****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