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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江西省江咨赣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及基层分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GD2025010355)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5年12月05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南丰县]江西省江咨赣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及基层分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GD2025010355)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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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关于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及基层分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GD*******)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G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关于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及基层分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GD*******)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商务条件:“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提供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国有银行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完成以后,由采购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在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国有银行出具合同金额5%的担保函,担保期限不得少于质保期,以保障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变更为“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提供对****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完成以后,由采购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在支付前中标供应商****出具合同金额 5%的担保函,担保期限不得少于质保期,以保障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南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

地址:****-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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