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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车辆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5年10月11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垃圾清运车辆更正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垃圾清运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截止时间为***年***月4日9:***变更为***年***月5日9:***
更正日期:*******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单位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单位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分钟。 6.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岭市银州区项目服务中心(铁岭市银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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