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绍柯集土告〔***〕挂字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审核,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九板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柯桥漓渚***-***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产业方向 |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建设工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柯桥漓渚***-***地块 | 漓渚镇九板桥村,东至现状道路,南至园地,西至田地,北至分后线 | 农村产业用地(工业) |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 *** | 2.1-2.5 | ***%-***% | ≤***% | ***年 | 3年 | ***.*** | ***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漓渚***-***地块:
◆地块参照地块参照“标准地”模式公开挂牌出让。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亩均税收≥****/亩,单位能耗增加值≥****/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吨。
◆地块竞得者须与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地块验收参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号)、《关于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号)文件精神执行,以漓渚镇为主体,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验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按各自提出的标准要求把好验收关。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号)文件精神执行。
投资强度由地块所在属地政府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区经信局出具的《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出让土地会审意见表》。
竞买申请人须持相关资料赴地块所在镇(街)、开发区进行申请,经会审符合条件的,柯桥区经信局出具《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出让土地会审意见表》。
柯桥区经信局联系人:****:****
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如竞买****,在申请报****的出资构成,****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
三、挂牌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9:***至***年***月5日***:***。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5日***:***(银行到账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9:***至***年***月8日***:***。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不设置底价,该地块的增价幅度为****或****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参照执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二)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带单位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审核资料(详见出让须知,包括柯桥区经信局出具《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出让土地会审意见表》等),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竞得入选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之内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四)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全额缴清(含成交价的***%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五)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充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含成交价的***%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室(蒋先生 电话:****-****)。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和属地政府;对竞买资格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经信局;对竞买规则和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九板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七、媒体发布
本公告在《柯桥日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l/col****/index.html)等媒体发布。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九板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年***月7日
附件:现场照片1.jpg附件:现场照片2.jpg附件:出让须知(柯桥漓渚***-***地块).pdf附件:现场照片4.jpg附件:出让公告(柯桥漓渚***-***地块).pdf附件:现场照片3.jpg附件:区位图.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