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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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编制单位: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挂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年第2号公开选择编制单位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编制项目名称见下表)。
序号 | 编制项目名称 | 编制费用(包括评审费) | 备注 |
1 | 全州县大西江镇金冠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 | 露天开采 |
2 | 龙胜县伟江乡观音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 | 露天开采 |
3 | 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崇楼村饰面用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 | 露天开采 |
4 | 灵川县大圩镇古满岭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 | 露天开采 |
有意承担上述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的编制单位请提供《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测绘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于***年7月***日***:***前报送到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以报名材料送达本局时间为准),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材料方为有效报名。编制单位可报本次公告上全部项目,但同一单位在本次公告中只能中选一个项目。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在完成资格审查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公布有效报名编制单位名单。
定于***年8月7日***:***在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抽签摇号活动。请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的编制单位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员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编制单位,我局将取消其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我局将根据抽签摇号结果与被选定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的编制单位签订《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合同书》,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联系人及电话:****? ***—****
地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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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 ???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