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年7月8日至***年7月***日(***个工作日)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年7月***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
地址:****
电子邮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成型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 | ****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区C区双金路黛安娜实业厂区内,东经***°8′6.***″,北纬***°***′***.***″。 | **** | 链接:https://****/s/1SmgUve3OR7JdH8qXzopGSw?pwd=u*** 提取码:u***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