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二: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大道汉江明珠城3栋1单元***室房屋(三次挂牌)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R***HB****-3 |
|---|---|
| 项目名称 | 标的二: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大道汉江明珠城3栋1单元***室房屋(三次挂牌)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老河****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项目保证金*******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3、受让方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弘正评报字[***]***号)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若转让标的实际数量与评估报告不一致,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前,须自行到标的现场查勘;递交申请及缴纳保证金时,即视为已了解标的全部现状,对转让可能涉及的过户、权证办理、资产移交、税费缴纳等风险有充分认知,不得就上述风险****追责、索赔。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相关税费,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并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转让方仅配合提供必要资料;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7、产权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资产相关的物业管理费(含历史欠缴部分),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