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A8-2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八达镇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该宗地出让后,不能擅自分割及改变为其他规划用途。 2.建筑施工要求:由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上述宗地出让后,竞得人须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建成,如果违反要求,按闲置土地有关规定处理。 3.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即以土地现状交付土地,如需平整场地或倒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准确出让面积及宗地四至范围以实地放线测量为准,最终出让金按准确交付土地面积核算。 4.涉及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迁移、接入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5.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西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 6.本次拍卖地块的土地出让金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全部缴清。 7.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拍卖佣金、契税、土地登记发证及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8.拍卖成交后,在交付土地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原因导致暂时交付不了土地的,受让人必须先履行出让金、利息、契税等缴款约定后,双方再协商解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韦兰秀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林县支行;广西西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账号:****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