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分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号),*******辆报废处置车辆公开转让。
挂牌价:****;保证金:****;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至****,并于公告截止日*******:***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伍万元整)。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至****,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A座***楼。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受让方营业执照需包含报废汽车拆解,并具有省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资质和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并开具车辆拆解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异地报废受理凭证;
4、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才能报名;
5、竞得后受让方需提供车辆报废相关手续,待手续全部办理完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6、在竞拍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项目负责人:孙先生****
业务负责人:仝先生****
业务负责人:张先生 ****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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