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储备化学需氧量、氨氮
排污权出让拍卖(第三批次)澄清公告
本公司于****发布的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储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出让拍卖(第三批次)交易公告,现作如下更正:
原拍卖交易公告中:
我公司于****9时***分在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现更改如下:
我公司于****下午3时***分在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原拍卖交易公告中:
六、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资格审核:竞买人报名须经线下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9:***-***:***。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请于*******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现更改如下:
六、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资格审核:竞买人报名须经线下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9:***-***:***。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请于*******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原拍卖交易公告中:
九、获取拍卖文件
1.时间:****至*******时(北京时间)
现更改如下:
九、获取拍卖文件
1.时间:****至*******时(北京时间)
原拍卖交易公告中:
五、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现更改如下:
五、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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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其他交易澄清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