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本级
项目名称: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租赁智能化设备及家具等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家具等已安装到位,需对智能化设备、各项办公家具和直饮水设备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至新址以来,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查询机、排队取号机、广播叫号终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评标区设备及监控等智能化设备、各项办公家具和直饮水设备已由宁****先行采购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目前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已试用一年,各项设施运行良好,鉴于该项目具有连续性,需延续使用各项设施并支付租金,为避免资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要求,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宁****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和平街与凤凰路交叉口东行***米路南 |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B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