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芗城区***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芗自然资〔***〕***号)收悉。经区政府***年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芗城区***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拟挂牌宗地***G***地块实际用地面积3.***公顷(***.***亩),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G***地块实际用地面积2.***公顷(***.***亩),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本次挂牌地块权属来源为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号、闽政地〔***〕***号、闽政地〔***〕***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局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国土资发〔***〕***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漳政综〔***〕***号)等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