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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交易国土告字[***]***号
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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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寿县北洼乡西孙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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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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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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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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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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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至****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号地块:?*******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
银行账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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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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