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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出让公告: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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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先租后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用地条件和规划指标等要求详见附表,用地条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环境标准由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负责解释。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2.项目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

3.本次拍卖只允许竞买人单独申请竞买。若****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的出资构成,****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以上。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拍卖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慈溪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至***年***月8日;

2.报名时间:***年***月2日9:***至***年***月8日***:***;

3.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2日9:***至***年***月8日***:***;

4.拍卖时间:***年***月9日***:***开始;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竞买申请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竞买申请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资格审核确认及《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签订:竞得入选人于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通知书》等资料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交易室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通过审核的,出让人(出租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合同的签订:该地块以“先租后让”方式出让地块,竞得人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个工作日内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竞得****的,则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日内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准入意见书》的取得请向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申请项目产业条件审查。

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六个月内到市级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完成工业项目立项或核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或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待租赁期届满,土地承租人投资产业用地项目经考核评价达到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按拍卖总成交价扣除租金后的金额计算,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等相关费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3.缴退保证金要求:竞买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租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网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使用土地。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转让和抵押。

九、联系方式

1.出让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2.提交项目建议书单位: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附件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使用年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拍卖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土地开发程度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D经费支出 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产业条件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慈溪滨海Ⅱ***#地块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

***

工业

2.0~3.0

***~***

***~***

***年(其中租赁年限为6年, 出让年限为租赁转出让后的剩余年限)

***.6

***

现状

≥***

≥***

≥2.***

≥***

≥3.5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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