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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HTQ-TDPM****
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号令)等相关规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 编号: | HTQTC(***)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新城片区 |
出让 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
建筑限高 | ≤***米 | ||||
绿地率(%): |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平方米)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保证金: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的整数倍 |
拍卖开始时间: | ***年***月9日***:*** | ||||
备注: | 1、其他设定条件按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建筑类)》***年(红塔区)第9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2、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3、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1、凡有意参加的竞买者,请于*******:*** 至 ***年***月8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
3、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米)。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分行人民路分理处
账 号:****0****
2、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或电汇。
3、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由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4、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年***月8日***:***,(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5、竞买保证金线下交纳,换取收据方式:竞买人将交纳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然人申请的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统一信用代码证及联系人手机号码传送到****邮箱,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开具电子保证金收据并短信发送到经办人手机,经办人按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收据。
6、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总额***%的,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补足。
1、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参加土地出让拍卖。
2、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4、竞买人应当谨慎竞价,竞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竞价,不得撤回。
5、参与竞买人数不设限制。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材料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意:请竞买人不要踩点报名,要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HTQTC(***)1号地块:***年***月9日***:***。
1、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注意:该申请书须在申请竞买该地块时提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联系人:****;舒云芳 ***;***;手机:****
王敬元、罗永芳:****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座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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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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