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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虎岗片区7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虎岗片区7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和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8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禁止作为个人联建。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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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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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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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2号 |
虎岗片区7号住宅用地 |
虎踞路南段与规划路A交会处 |
***.***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 |
1.0<FAR≤2.1 |
D%≤***% |
GAR≥***% |
H≤***m |
住宅***年、商业***年 |
备注:
地下空间不可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使用,开发利用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且控制在一层以内。非人防区域停车泊位(不含配建公共停车泊位)可销售。
三、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地块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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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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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2号 |
虎岗片区7号住宅用地 |
*** |
*** |
****或****的整数倍 |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5日至****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与****(宁德市蕉城南路***号锦绣名苑1幢***层)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年***月5日至****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与权益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日内与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转土地出让金)、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4.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虎岗片区7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5.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至****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6.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9时***分在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号锦绣名苑1幢***层。
联系人:****(****),肖女士(负责规划答疑,****),肖先生(****)。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4****(中国银行宁德周宁支行)
**********(周宁刺桐红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