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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挂告字[***]***号)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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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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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庞口镇纬八西路南、经三路东 |
***.*** |
商业用地 |
≤2.5 |
≤***% |
≥***% |
≤*** |
*** |
***.3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须同时报名、同时竞得***-***号、***-***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且2宗地块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到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 ***年***日***日至****到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号地块:***年***月7日9时0分至*******时***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五)指标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非工作日时间不接受报名和报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八)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高****
银行账号:***********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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