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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11月19日发布出让公告:青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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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QTGT***-***-1)

经青田县人民政府批准,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宗地位置

出让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拍卖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1

青田县中心城区油竹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1)地块

油竹街道

***

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

1.1≤R≤3.0,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

≥***%

≤***%

城镇住宅***年;其他商服***年

***

***

***

出让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具体项目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宗地情况按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

(一)出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本次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1.土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书中明确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2.****的,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签订《国有建设****若不能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出让人先与土地竞得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新****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否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非土地竞得者全额出资的企业,后期涉及的税务问题由土地竞得者自行负责。

(二)申请人在青田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2)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到位后不足一年的;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的。(3)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

(三)开竣工要求:地块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具体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本次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设置底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公告时间:****至****。

六、申请人应于*******:***至***年***月9日***:***期间,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申请人应在***年***月9日***:***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八、拍卖时间为:****上午***:***至最高价产生。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联系人:****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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