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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宁交易国告字[***]***号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号地块位于西津街道金桥路南侧,出让面积***.2平方米, 不动产单元号:*******GB***W***;ngs***-***号地块位于西津街道鸿门路北侧,出让面积***.3平方米, 不动产单元号:*******GB***W***。以上两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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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元/?O)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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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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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 |
西津街道金桥路南侧 |
***.2 |
***.8 |
商务金融兼容商业用地 |
≤2.5 |
≤***% |
≥***% |
商务金融及商业***年 |
*** |
*** |
|
ngs***-*** |
西津街道鸿门路北侧 |
***.3 |
***.2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1.0-1.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5%) |
≤***% |
≥***% |
城镇住宅***年,商业***年 |
*** |
*** |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报名竞买人达到2家(含2家)以上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2家以下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部缴清。延迟交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分期支付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宁国市税务局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至****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平方米/次(****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时***分
公开挂牌时间:****至****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时
挂牌截止时间: *******:***时
拍卖(挂牌)地点:****(市民之家六楼***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该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皖事通或CA认证,申请人先通过皖事通注册账号或办理CA,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致电****或****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竞买”-完成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企业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宁国市财政局
工商银行宁国支行:********
汇款用途按照(***+用途)格式填写
八、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自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由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西津街道向受让人交付土地,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须开工建设,开工一年内竣工。
2、地块二公告时明确个人不得参与竞买,并要求土地竞得人按开发建设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杨女士、许女士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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