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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怀自然资规告字?z***?{7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年第八次小组会审议,由怀宁县政府批准,我局拟出让位于高河镇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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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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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7-1 |
孔雀路和五丰街交叉口北侧 |
***.***?O(***.***亩) |
商业用地 |
≤2.0 |
≤***% |
≥***% |
***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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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7-2 |
滨河大道和香樟大道交叉口西侧 |
***.***?O(***.***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
1.0≤R≤2.0 |
≤***% |
≥***% |
商业***年,住宅***年 |
***.*** |
*** |
备注:具体规划指标按县资规局出具的编号TJ***、TJ***号规划条件执行;出让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宗地图为准;地块其他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出让方式: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家报名转挂牌供应。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申请人应于*******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不足两家报名,则转为挂牌出让,申请人应于 *******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
2.挂牌日期:****―****。
挂牌时间:上午8:***-***:***、下午3:***-5:***。
挂牌截止时间:*******:***。
3.地点:****
七、特别说明
1、地块出让条件:地块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地块内现状标高。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出让起始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十、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安庆怀宁支行
帐 号:*******2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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