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大自然资规出字[***]***号)
大自然资规出字[***]***号***/***/***
经大名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蝠)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平安大街东、光华路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并且≤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 号: |
****BA***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本次出让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进行踏勘。(四)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五)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六)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