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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区自然资告字〔***〕***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政地〔***〕***号),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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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J***-***G |
建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位置 |
疏港路北侧、衢宁铁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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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0≤FAR≤1.5 |
建筑系数 |
≥***%且≤***% |
建筑密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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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 |
建筑 限高 |
***米(确因工艺需要,局部建筑经论证后可以适度突破要求)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二类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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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 |
竞买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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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现状 |
净地 |
加价幅度 |
加价幅度为****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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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其它规划指标详见“宁自然资函〔***〕***号”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8日至***年***月*******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年***月8日至***年***月*******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时***分在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闽东中路***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地下空间一并出让,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亩,地均税收不低于****/亩,投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亩。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与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在蕉城区****(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账 号 :*** *** ***
八、联系方式:
****-****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缪女士****
**** 陈先生****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