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BS-***-***-G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北为莲贝大道,西为安康路,地块编号为BS-***-***-G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并且≤***.*** |
| 绿化率(%): | ***.***≤并且≤***.***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公顷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备注:(一)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热处理装备:数字化移动保温罩型可控气氛井式炉生产线、大型(装炉量1吨以上)多功能可控气氛热处理设备、智能化学热处理设备、多功能真空热处理设备及装炉量***公斤以上真空热处理设备、全纤维炉衬热处理加热炉;轻量化材料应用:超高强度钢,高强韧低密度钢,ADI铸铁,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塑料、复合纤维及生物基复合材料;先进成形技术应用:3D打印成型、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强度>***MPa、强塑积***~***GPa %)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一体化压铸成型,异种材料先进连接技术。 (二)该宗地投资强度大于****/亩,建筑密度范围是***%-***%,建筑系数大于等于***%,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年,容积率不低于2.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开发建设该地块,****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得人需与鼎湖区人民政府签订《鼎湖区BS-***-***-G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大写:壹仟零玖拾玖万元整)人民币(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 2、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5、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之日起***天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6、该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出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7、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8、宗地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万元整)(含定金,以成交价的***%计算),竞买人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或整数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 联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